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提醒告誡書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
近日,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提醒告誡書,以促進電動自行車充電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提醒告誡書提出,實行價費分離,嚴格明碼標價。電動自行車戶外充電設施充電費用包括充電電費和服務費,應分別標示、分別計價,實行價費分離。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經營單位應在充電場所、手機應用程序、微信公眾號等顯著位置分別標示充電電價、服務費項目和收費標準,倡導服務費計價單位與充電電費計價單位(度)保持一致,便于消費者計算。單次充電結束后,通過短信、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多種方式,向用戶推送計費模式、充電時長、收費金額等信息,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嚴格落實相關電價政策。居民住宅小區內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用電,納入“居民生活用電”類別。居民住宅小區以外的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收費,嚴格落實明碼標價規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北京市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服務費實行市場調節價。各相關單位應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價格法及行業管理等有關規定,結合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以切實保障消費者利益為原則,合理制定充電服務費標準。同時,各相關單位要合規運營和公平競爭,嚴禁價格串通等不正當價格行為和壟斷協議等壟斷行為。
提醒告誡書還倡導降低充電服務費。對第三方建設運營的充電設施,倡導小區產權單位、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單位等不收或少收場地租賃費用、不參與或降低收入分成,將讓利空間用于降低充電服務費。物業服務單位等管理單位接受委托與充電設施運營單位簽訂運營合作協議時,應與業主充分溝通,遴選優質充電設施運營單位,合理確定充電服務費標準。
北京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充電收費行為的監督檢查力度,對提醒告誡后拒不整改的,將依法從重從快嚴肅查處并予以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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