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發布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的通知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發布食品中
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的
有毒有害認定意見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近期,市場監管總局組織河北省市場監管部門查辦了宣稱“壯陽”功能食品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案。根據工作需要,總局組織專家對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進行了有毒有害認定(附件1)。根據專家意見,我們認定:食品中的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附件 2)。
為了方便全國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同類案件,現將認定意見印發給你們,作為同類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的佐證材料,可供司法機關甄別有毒有害物質成分、實施定罪量刑時參考。
附件:1.食品中非法添加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
2.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
2025年2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食品中非法添加
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
的有毒有害專家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食品中非法添加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的有毒有害性進行評估、認定。
專家組聽取了匯報,經研究,形成認定意見如下: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具有與那非類物質一致的核心藥效團,具有同等屬性和有毒有害性。
附件 2
食品中含嘧啶酮苯基類的
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的有毒有害認定意見
市場監管總局組織專家對食品中非法添加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的有毒有害性進行評估、認定。根據專家意見,我們認定:
食品中的 TPN171等含嘧啶酮苯基類的磷酸二酯酶 5抑制劑屬于“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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