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兩會‖全國人大代表建議:修訂《食品安全法》,加大處罰力度,完善監管體制
2025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河南省新鄉市糖業煙酒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買世蕊帶來了一份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下稱《食品安全法》)的建議。
她表示,現行《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實施以來,雖取得顯著成效,但隨著食品產業形態多元化、供應鏈復雜化及食品安全風險日益凸顯,部分條款已難以適應新形勢下的監管需求。為了更好地保障食品安全,維護公眾健康,促進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食品安全法》亟需修訂完善。
經濟觀察報:為何建議修改《食品安全法》?
買世蕊:食品行業發展迅速,新的食品業態、技術不斷涌現,同時食品安全問題時有發生。現行《食品安全法》在面對一些新型食品安全風險、食品欺詐等問題時,存在監管空白與懲處力度不足等情況,難以滿足保障人民群眾食品安全的新需求,存在一定的監管漏洞。
經濟觀察報:現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存在哪些問題?
買世蕊:現行食品安全監管體制存在一定的職責交叉和監管空白,監管效率不高,責任落實不到位。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機制不夠完善,難以及時發現和處置潛在的食品安全風險。
此外,食品欺詐懲治力度較弱,如虛假標注產地、以次充好等現象時有發生。但現行法律的處罰難以形成足夠的威懾力,違法成本較低。基層監管力量薄弱,監管手段和技術相對滯后,難以有效應對日益復雜的食品安全形勢。
經濟觀察報:對于修改《食品安全法》有哪些具體的建議?
買世蕊:首先要加大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并對嚴重違法行為實行嚴厲的懲罰性賠償制度。其次,明確食品生產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責任追究制度,對不履行食品安全責任的單位和個人依法追究責任。
此外,完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體系,提高風險識別和防范能力。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提高食品安全標準的科學性和實用性,確保標準能夠覆蓋新興食品業態和技術。
加強對食品生產經營過程的監管,推行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確保食品質量安全可追溯。加強對進口食品的監管,確保進口食品符合我國食品安全標準和要求。
針對液態食品(如食用油等)運輸環節的風險,建立許可制度,明確運輸工具、容器、人員資質及管理制度要求,并規定未取得許可從事運輸的處罰措施。將網絡食品經營者納入法定監管范圍,要求其落實實名登記、信息公示及食品安全保障義務,明確平臺責任與連帶責任。
另外,要增設生產經營者自查制度,要求定期評估食品安全風險并報告隱患;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實施差異化監管。完善食品溯源制度,推動建立覆蓋“從農田到餐桌”的信息化追溯體系,強制要求嬰幼兒配方食品、保健食品等高風險產品實現全程可追溯。
經濟觀察報:如何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
買世蕊:首先,完善監管體制,進一步明確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理順監管體制,消除監管空白和職責交叉。
其次,加強基層監管隊伍建設,提高監管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配備先進的監管設備和技術手段。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協調機制,加強部門之間的協作配合,形成監管合力。加強對新興食品業態和新型食品安全的監管研究,及時制定相應的監管措施和標準。
另外,建立食品安全風險交流機制,及時發布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引導公眾科學消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公開制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公開食品安全信息,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拓寬公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的渠道,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隊伍。建立食品安全公益訴訟制度,賦予消費者協會及檢察機關對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公益訴訟權,強化社會監督。
- 兩會聚焦‖暖民心 強信心 顯初心——寫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首場“部長通道”之后(2025-03-12)
- 兩會聚焦||民盟中央:建設法治化營商環境(2025-03-12)
- 兩會聚焦||致公黨中央: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2025-03-12)
- 兩會聚焦‖重質求新 破“卷”蝶變——全國人大代表積極建言綜合整治“內卷式”競爭(2025-03-12)
- 兩會聚焦‖完善基礎制度 構建全國統一大市場——全國政協委員盧國懿建議(2025-0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