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20期)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檢信息通告(2025年第20期)
近期,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方便食品、餐飲食品、調味品、食用農產品、肉制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等6類食品31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產品明示標準和質量要求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308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
現將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安徽聯家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安慶市福宜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藥葛根玉米粉(方便食品),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二、合肥廬州烤鴨店餐飲有限公司桐城路分店制售的涼拌海蜇絲(自制),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三、合肥市瑤海區創新干貨調味品批發部銷售的山奈(其他香辛料調味品),鉛(以Pb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南京海關動植物與食品檢測中心。
四、餓了么真鮮果味(經營者為合肥瑤海區真鮮果味水果店)在餓了么(手機APP)銷售的龍眼,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五、合肥廬陽區峰濱元水果店銷售的夏威夷木瓜(中),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六、合肥市包河區尚之堂私房菜天山路店使用的菜豆,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七、長豐縣崗集鎮味美小吃店使用的辣椒,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安徽中青檢驗檢測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市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蜀山區、廬陽區、瑤海區、包河區、長豐縣市場監管部門已責令生產經營者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產品已按要求開展核查處置工作。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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